近年来,关于物业费的官司很多,且有递增的势头。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家里被盗、汽车被砸被划、邻居违章搭建、油烟噪声干扰以及未入住等等。而在这些海量案例种,绝大部分是业主输了官司。
为什么物业费官司绝大部分是业主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月2日发布的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显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北京一中院共审理各类涉物业纠纷案件1373件,其中涉物业服务费纠纷占比73.59%,物业企业作为诉讼主体具有相对优势,胜诉率较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如未入住)或者无需(如一楼不需要用电梯)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要么是和物业无关,要么是没有正当的理由。
拒交物业费哪些理由能得到法院认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另外该解释还规定,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这里要提醒广大业主注意,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的认定要从严把握,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
这几个误区要避开:
有的物业费不能拒交
1、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物业明确指出不交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的除外)。
2、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3、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产权发生 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
不交物业费有哪些后果?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行为,不仅会造成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经费不足,无法维持正常的物业服务水平,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损害其他正常交费业主的利益,还会加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严重影响双方和谐共处。若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不满意,业主不应消极的采取长时间拒交物业服务费的方式来对抗物业服务企业,而应通过正常途径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解决;也可就存在的服务问题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加以解决。